源见“了事痴”。指醉心政务者办完了公事。宋黄庭坚《登快阁》诗:“痴儿了却公家事,快阁东西倚晚晴。”
西汉.司马迁《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孙子武者,齐人也。以兵法见于吴王阖庐。……阖庐曰:‘可试以妇人乎?’曰:‘可’。于是许之,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庞姬二人各为队长,皆令持戟。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附陈琳、阮瑀事“军国书檄,多琳、瑀所作也”裴松之注引《典故》:“琳作诸书及檄,草成呈太祖。太祖先苦头风,是日疾发,卧读琳所作,翕(音xī,迅疾)然而起曰:‘此愈我病’数加厚赐。
源见“五经扫地”。又《资治通鉴.唐睿宗景云元年》载祝钦明事,胡三省注:“祝钦明所作《八风舞》,非春秋 鲁大夫众仲所谓舞者所以节八音行八风者也,借八风之名,而备诸淫丑之态耳。”指谄媚之舞。元 程自修《岁
省称“五尺”。指尚未成年的儿童。古代的尺短,故可称“五尺之童”。《孟子.滕文公上》:“从许子之道,则市贾不贰,国中无伪;虽使五尺之童适市,莫之或欺。”贾:同“价”。【词语五尺之童】 成语:五尺之童汉
源见“璧谢”。指退还赠礼。《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四一回:“上月家母寿日,承赐厚礼,概不敢当,明日当即璧还。”源见“完璧归赵”。谓原物归还。客套语。陈毅《给阿英的信》:“携回之三书,已阅毕,兹璧还。”【
同“枕中鸿宝”。明高启《天池》诗:“灵峰可度难,昔闻枕中书。”
源见“蛮触交争”。比喻为小事争斗。南朝 梁张缵《南征赋》:“人之寓于宇宙也,何异夫栖蜗之争战,附蚋之游禽。”
五代.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卷上《敲冰煮茗》:“逸人王休,居太白山下,日与僧道异人往还。每至冬时,取溪冰敲其精莹者,煮建茗共宾客饮之。”建茗,建溪所产之茶。建溪即闽江上游之称。后因用为冬月邀客之典。《
形容暴君虐害人民。孟子在批评战国时期各国国君对百姓苛征暴敛时指出,他们的厨房里摆着肥美的肉食,马栏里有着膘肥体壮的马匹,老百姓却面有饥色,田野上横陈着饿死者的尸体,这无异是驱赶野兽去吃人。兽类自相残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