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虞郡
南朝梁大同元年(535)置,治所在宣汉县(在今四川仪陇县东八十里大罗池)。辖境相当今四川仪陇县东部、营山县北部地。隋开皇三年(583)废。
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置,治宣汉县(今四川仪陇县东)。辖境约当今四川省仪陇县及达县部分地区。隋开皇初废。
南朝梁大同元年(535)置,治所在宣汉县(在今四川仪陇县东八十里大罗池)。辖境相当今四川仪陇县东部、营山县北部地。隋开皇三年(583)废。
南朝梁大同元年(535年)置,治宣汉县(今四川仪陇县东)。辖境约当今四川省仪陇县及达县部分地区。隋开皇初废。
即今山东昌邑市南饮马镇。1945—1956年为昌南县治。
明弘治十七年 (1504) 升河池县置,属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河池市西河池镇北。辖境相当今广西河池市、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及贵州荔波县地。嘉靖四年 (1525) 迁凤仪山南 (今市西河池镇)。1912年改
北魏太和二十一年 (497) 置,属荆州。治所在今河南叶县西北。二十二年 (498) 属鲁阳郡。隋大业初废。古县名。北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年)置,治今河南省叶县西北。属鲁阳郡,隋初属襄城郡。大业初废
即今江苏靖江市东北季市镇。清时有巡检驻此。
①又作渤海郡。西汉高帝五年 (前202)置。以地滨渤海得名。治所在浮阳县 (今河北沧县东南四十里旧州镇)。辖境相当今天津市、河北安次县以南,文安、阜城以东,山东无棣、乐陵、宁津以北地区。东汉移治南皮县
即今四川巫山县西之大溪河。《水经·江水注》:“(鸟飞)水出天门郡溇中县界,北流径建平郡沙渠县南,又北流径巫县南,西北历山道三百七十里,注于江,谓之鸟飞口。”《清一统志·夔州府一》 云此水为大溪河,发源
即今辽宁宽甸满族自治县东北一百五十里牛毛坞镇。清光绪《奉天全省地舆图说图志》宽甸县图:东北有牛毛坞。
即可失哈里。今新疆喀什市。清徐松《西域水道记》 卷1: “回语谓各色为喀什,砖屋为噶尔,地富庶,多砖屋也。” 清咸丰十年 (1860) 依《中俄续增条约》 辟为商埠。见“喀什市”。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在今陕西西安市东北三十里。后废。
明置,属灵山卫。在今山东胶南市西南琅琊镇 (夏河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