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流河
在今河北泊头市东北。《方舆纪要》 卷13交河县: 倒流河在 “县 (按,今泊头市西南交河镇) 东北九十里,县东境之水汇流于此,西流四十里会为三岔河,注于滹沱,故曰倒流。一名蔡河”。
在今河北泊头市东北。《方舆纪要》 卷13交河县: 倒流河在 “县 (按,今泊头市西南交河镇) 东北九十里,县东境之水汇流于此,西流四十里会为三岔河,注于滹沱,故曰倒流。一名蔡河”。
在今广西灌阳县东北。《方舆纪要》卷107灌阳县:小河源水在“县东北五十里。县东又有钟山水, 自湖广道州流入境,注于灌水”。
清道光四年(1824)改兰阳县置,属开封府。治所即今河南兰考县。宣统元年(1909)改为兰封县。古县名。清道光四年(1824年)由兰阳县合仪封厅改置,治今河南省兰考县。属开封府。宣统元年(1909年)
亦作阿黑素睦尔瓦、阿克苏睦尔瓦。清帕米尔八卡之一。光绪五年(1897)后置,在今克孜勒拉巴特。宣统《新疆图志》卷8:光绪十七年(1891),“俄夺占帕密尔,修筑堡垒于黑孜吉牙克、阿克素睦尔瓦、苏满三处
清乾隆五十二年 (1787) 改诸罗县置,属台湾府。治所即今台湾省嘉义市。据 《清高宗实录》称,林爽文起义时攻打诸罗县城,“城内义民帮同官兵奋力守御,保护无虞。该处民人急公向义,众志成城,应锡嘉名,以
清宣统元年 (1909) 升绥芬厅置,属吉林省。治所在宁古塔城 (今黑龙江省宁安市)。辖境相当今黑龙江省宁安、牡丹江、海林三市及穆棱、东宁二县地。二年 (1910) 改名宁安府。清宣统元年(1909年
即上、下罗计堡合称。上罗计堡在今四川珙县南七十里上罗镇; 下罗计堡在今四川珙县西南五十里下罗乡 (老堡场)。明于两处调叙南卫官兵戍守。
1916年析密山、同江二县置,属吉林省依兰道。治所在宝石河 (今黑龙江省宝清县)。因濒宝清河得名。清乾隆 《盛京通志》 卷27: “蒙古语,波亲 (宝清),猴也。” 1928年直属吉林省。1945年划
在今安徽和县西北二十五里。《宋史·河渠志》:南宋淳熙十二年(1185),“和州守臣请于千秋涧置斗门,以防麻澧河水泄入大江,遇岁旱灌溉田畴, 实为民利”。在今安徽省和县西北。南宋淳熙十二年(1185年)
在今云南凤庆县西十五里。《清一统志·顺宁府》:中阿山“奇峰秀岭,林泉环郁。明正德中,有人于此山得方石尺许, 镌曰 ‘襟沧江,带锡河,为昆仑山冢子,厥名曰中阿’,下十数字剥落”。
即今河南泌阳县西北二十二里双庙街乡。清尹耕云《豫军纪略》卷3:咸丰七年(1857)八月,“闻官军至,乃窜泌境之双庙镇诸处”。(1)在安徽省太和县的北部。面积49平方千米。人口4.5万。镇人民政府驻双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