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叔敖墓
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内中山公园东北隅。孙叔敖,蒍氏。名敖,字孙叔,一字艾猎。春秋时楚国期思(今河南淮滨县东南)人。官令尹。注意兴修水利。楚庄王十七年(前597)辅助庄王指挥楚军,大败晋兵。《续汉书·郡国志》 南郡江陵注:“《皇览》曰: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今江陵城东沙市中山公园东北隅有一墓冢,墓前有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荆宜道来鸣谦所题墓碑“楚令尹孙叔敖之墓”,疑为后人附会。
在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内中山公园东北隅。孙叔敖,蒍氏。名敖,字孙叔,一字艾猎。春秋时楚国期思(今河南淮滨县东南)人。官令尹。注意兴修水利。楚庄王十七年(前597)辅助庄王指挥楚军,大败晋兵。《续汉书·郡国志》 南郡江陵注:“《皇览》曰:孙叔敖冢在城中白土里。”今江陵城东沙市中山公园东北隅有一墓冢,墓前有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荆宜道来鸣谦所题墓碑“楚令尹孙叔敖之墓”,疑为后人附会。
即喀喇沁右翼旗。旗府驻地喀喇沁王府 (今内蒙古喀喇沁旗西南王爷府镇)。
①东汉建安二十二年 (217) 刘备置,属益州。治所梓潼县 (今四川梓潼县)。辖境相当今四川江油、安县以东,绵阳、盐亭以北,剑阁以西,陕西宁强、四川青川以南地区。西晋属梁州,永嘉后移治涪县 (今四川绵
夏、商方国。在今河南滑县东南。《诗经·商颂·长发》:“韦、顾既伐。”郑笺:“韦、豕韦,彭姓也。”《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范宣子曰:“在商为豕韦氏。”杜注:“豕韦,国名。东郡白马县东南有韦城。”古国名。
①五代梁开平三年(909)吴越改长城县置,属湖州。治所即今浙江长兴县。南宋宝庆元年(1225)属安吉州。元初属湖州路,元贞元年(1295)改为长兴州。明初改长安州,洪武二年(1369)复改长兴县,属湖
北宋置,属清池县。在今河北沧县东南。
南齐置,属广熙郡。治所在今广东罗定市境。隋废。
在今河北万全县北三里。《大金国志》卷22:蒙古大军三千骑驰突冲击,“主急命西京留守纥石烈执中领军迎战于大胜甸。……遂大败,执中以百骑奔还,上怒罢之”。在今河北省万全县北三里。金大安三年(1211年),
即大明城。在今山西太原市西南古城营村旁。为北齐别都晋阳的内城。
明洪武二十二年 (1389) 改熊韬卫置,属河南都司。治所即今安徽亳州市。清废。明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改熊韬卫置,治今安徽省亳州市。原属河南都司。后属中府。清废。
一曰高平城。在今陕西华阴市西三十里敷水之西。《水经·渭水注》:敷水“北径告平城东。耆旧所传,言武王伐纣,告太平于此,故城得厥名”。俗讹为窦建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