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路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改南剑路置,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治所在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辖境相当今福建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元大德六年(1302年)改南剑路置,治南平县(今福建南平市)。属江浙行省福建道宣慰司。辖境相当今福建省南平市和沙、金两溪中下游及尤溪流域。明洪武元年(1368年)改为延平府。境内负山阻水,形势险要,古有“铜延平”之称。
又各南碾。 即今河北尚义县治南壕堑镇。民国 《张北县志》 卷3: 南壕堑 “在县城西一百四十里。于前清光绪二十六里掘筑壕围”。1944年尚义县迁治于此。
西汉武帝时置,属临淮郡。治所约在今江苏长江以北或相邻的安徽境内。新莽废。西汉武帝时置,治所约在今江苏省长江以北或相邻的安徽省境内。属临淮郡。东汉初废。
北宋元丰初置,属宁德县。在今福建宁德市东三十里。明洪武二十年(1387)废。
即今天津市宁河县治。为盐场。《元史·食货二》:至元十九年(1282),“改立大都、芦台、越支、三叉沽盐使司一。二十五年,复立三汊沽、芦台、越支三盐使司”。清设盐场大使驻此。
西汉置,属千乘郡。治所在今山东广饶县东北一百十里。东汉省。《水经·济水注》: 济水“东历琅槐县故城北。《地理风俗记》 曰: 博昌东北八十里有琅槐乡,故县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山东省广饶县东北。属千
元改鄜延路置,属陕西行省。治所在肤施县(今陕西延安市)。辖境相当今陕西宜川、黄龙、宜君等县以北及内蒙古伊克昭盟地。明改为延安府。蒙古改延安府置,治肤施县(今陕西延安市)。辖境约当今陕西省宜君、黄龙等县
东晋末置,属晋康郡。治所在今广东罗定市南百里。南朝宋初为晋康郡治,元嘉中废。南齐复置,为广熙郡治。梁为平原郡及泷州治。隋开皇十年(590)改为平原县。古县名。晋末置,治今广东省罗定市东南。属晋康郡。南
北宋置,属清湘县。在今广西全州县西南建江注入湘江处之凤凰咀。明于此置巡司。在吉林省东辽县北部。面积259平方千米。人口4.3万。镇人民政府驻建安,人口 4270。初名二道河子,清末称安仁镇。1984年
明置,在今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西敖其镇附近。明《辽东志》卷9:海西东水陆城站有“阿陵站”。
即今湖北建始县东七十里高店子镇。清同治 《建始县志》 卷2 《场市》: 东乡有 “高店子”。集镇名。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南部。三圣乡人民政府驻地。人口800。因有一酒店高踞凉风顶侧,故名。盛产“二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