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溪长官司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永乐十二年 (1414) 改属铜仁府。清以后废。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属铜仁府。后废。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西三十六里提溪司。永乐十二年 (1414) 改属铜仁府。清以后废。
明洪武初改提溪等处军民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江口县西,属铜仁府。后废。
清光绪元年 (1875) 置,属台南府。治所在琅之猴洞山 (今台湾省屏东县南恒春镇)。 据连横《台湾通史》 卷16: “名曰恒春,以其地为极南,四时皆春也。” 光绪二十一年 (1895
①西汉置,属犍为郡。治所即今四川泸州市。以县在大江(长江)之阳,故名。东汉为枝江都尉治。建安十八年(213)为江阳郡治。《三国志·蜀书·赵云传》:建安末,诸葛亮至江州(今重庆市),“分遣云从外水上江阳
在今云南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 116镇沅府: 者章硬寨“在府西南。正统五年,麓川败酋思任发屯孟罗大掠,据者章硬寨,木昂督兵进克之,贼宵遁威远州”。
在今陕西洛南县东南一百里。《水经·洛水注》:要水“南出三要山”。《清一统志·商州》引《雒南县志》:“其地南出青草河,可通武关,东出即卢氏通衢,北望阌乡、灵宝, 皆有捷径,因名三要。”
南朝梁普通中改齐通左郡置,属益州。治所齐通县(在今四川眉山县)。太清二年(548)属青州。西魏废帝三年(554)属眉州。北周辖境相当今四川眉山、丹棱两县地。隋开皇三年(583)废。南朝梁置,治齐通县(
①在今河北大厂回族自治县东三十三里泃河南岸,北与蓟县接界。清乾隆 《宝坻县志》 卷6:“新集亦巨镇。”②即今江苏仪征市东北新集镇。旧属江都县。清乾隆 《江都县志》 卷3 《坊铺》 有新集镇。(1)在河
在今云南元阳县南二十五里攀枝花。清代为建水州辖十五勐之一,雍正十三年(1735) 设掌寨。
明崇祯三年 (1630) 改青山长官司置,属敷勇卫。治所即今贵州息烽县西九庄镇。清康熙二十六年 (1687) 废。明崇祯三年(1630年)置,治今贵州省息烽县西北九庄。属敷勇卫。清康熙二十六年(168
即今贵州三穗县东款场乡。旧属天柱县。《清一统志·镇远府》 “县前铺” 条下: 又有 “款场铺” 等,“皆天柱县管理”。
又作托木河城、土木河寨、托摩和城。在今辽宁抚顺市东。原属建州女真哲陈部。明万历十四年(1586)为努尔哈赤所并。又作托木河城、土木河城、托摩和城。在今辽宁省抚顺市东。属建州女真哲陈部,明万历十四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