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河
在今黑龙江省海伦市南。发源于县东北海伦山,西南流注入通肯河。《清史稿·地理志》 海伦府: “南: 海伦河自东来注 (通肯河)。”
在今黑龙江省海伦市南。发源于县东北海伦山,西南流注入通肯河。《清史稿·地理志》 海伦府: “南: 海伦河自东来注 (通肯河)。”
即今陕西省北部黄河支流无定河。《水经·河水注》: 奢延水 “西出奢延县西南赤沙阜……俗因县土,谓之奢延水,又谓之朔方水矣。……奢延水又东注于河”。古河流名。又称朔水、朔方水。即今陕西省境内黄河支流无定
元至元中改思州置,属湖广行省。治所在水特姜长官司 (今贵州思南县)。明洪武五年(1372) 改思南宣慰司。元至元年间改思州置,治水特姜长官司(今贵州思南县)。辖境相当今贵州省乌江流域以西大娄山以东以北
北宋雍熙中并荆湖南、北路置,治所在江陵府 (今湖北荆沙市荆州区故江陵县城)。辖境相当今湖南全省,湖北荆山、大洪山以南,鄂州市、崇阳县以西,巴东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以东、广西越城岭以东的湘水、灌江流域。
即今天津市宝坻县南歇马台。《方舆纪要》 卷11通州宝坻县: 驻马台在 “县南五里。金主璟曾驻于此。一名歇马台”。
本巴林部,清初建巴林左、右翼两旗,属内蒙古昭乌达盟。左翼旗驻今巴林右旗东北一百里幸福之路苏木北八里敖日盖村。1914年属热河特别区,1928年属热河省。1932年改设林东县,1934年复改巴林左旗,属
明洪武八年 (1375) 置,属播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黄平县南重安镇。《方舆纪要》 卷121黄平州: 重安废长官司 “司近重安江,故名”。万历二十九年 (1601) 废。明初置,治今贵州省黄平县西南
指四川南部地区。清代置川南永宁道(下川南道),辖叙州府及泸州、永宁、资州三州。范围大致包括今宜宾、仁寿、资阳等市县以南地区。民国初改为四川永宁道。地区名。在四川省南部。范围大致包括今自贡、泸州、内江、
即绰尔罗斯南右翼首旗。在今青海共和县东北、青海湖东南群科加拉、察汗城、日月山中间地带。
即今广西陆川县西北米场镇。清光绪《广西舆地全图》陆川县图:北有米场墟。民国《陆川县志》卷5:米场墟“在县北三十里泗里堡五柳甲内。……实县北陆运总汇”。
①唐上元二年(675)置。即今江西德兴市。《寰宇记》卷107饶州德兴县:“本饶州乐平之地,有银山,出银及铜。唐总章二年, 邑人邓远上列取银之利。上元二年因置场监,令百姓任便采取,官司什二税之,其场即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