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台 (臺) 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隋开皇十六年 (596) 置,属棣州。治所在今山东滨州市东南蒲城乡。大业初属渤海郡。唐贞观六年 (632) 废。七年 (633) 复置,属棣州。五代周显德中属滨州。北宋大中祥符五年 (1012)省。金复置,仍属滨州。元属般阳府路。明属滨州。清属武定府。民国初属山东济南道。1928年直属山东省。1956年撤销,并入博兴县。
亦名章谷屯。清光绪三十年(1904) 改霍耳章谷安抚司置,属打箭炉厅。在今四川炉霍县西南下街。《清史稿·土司传》: “霍耳章谷安抚司……同倬倭一并改流。后发还,而章谷无人承领,改为炉霍屯。” 宣统三年
在今贵州镇远县东半里。《明史·地理志》镇远府镇远县:“东有中河山, 以两水夹流而名。”《方舆纪要》卷122镇远县:中河山“元置镇远军民总管府, 以授田氏,治中河山上,即此”。
清嘉庆二年(1797)改永丰州置,属兴义府。治所即今贵州贞丰县。1913年改为贞丰县。清嘉庆二年(1797年)改永丰州置,治今贵州省贞丰县。属兴义府。1913年降为贞丰县。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置,治所在汝南郡新息县(即广陵城,今河南息县)。南朝梁大通元年(527)改为西豫州。太清元年(547)改为淮州。东魏武定七年(549)复为东豫州。辖境相当今河南息县、淮滨二县及
北宋元符元年(1098)于九羊谷置,属怀德军。在今宁夏西吉县东北。金属镇戎州。元废。
唐圣历二年 (699) 置,属始州。治所在今四川剑阁县东北六十里剑门镇。《元和志》 卷33剑门县: “因剑门山为名。” 《寰宇记》 卷84剑门县:“诸葛武侯相蜀,于此立剑门,以大剑山至此有隘束之路,故
南朝梁置,属泾州。治所在沛县 (今安徽天长市西北石梁镇)。陈改为沛郡。
春秋郑地。当在今河南鲁山县境。《春秋》:襄公七年(前566),“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曹伯、莒子、邾子于”,即此。《谷梁传》作“”。古邑名。又作&
一名铁丘。春秋卫邑。即今河南濮阳市西北十里铁丘。《春秋》: 哀公二年 (前493) 八月,“晋赵鞅帅师及郑罕达战于铁”。杜注: “铁,在戚城南。《旧五代史·晋书·少帝纪》: 开运二年 (945),“幸
①东魏武定七年 (549) 改青、冀二州置,治所在龙沮县 (今江苏灌云县西南龙且)。北齐移治朐县 (北周改朐山县,在今连云港市西南海州镇)。隋大业初改为东海郡,唐武德四年 (621) 复改海州,天宝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