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卫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在今浙江苍南县东南四十六里金乡镇。清康熙九年 (1670)废。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苍南县东部。属浙江都司。清康熙九年(1670年)废卫置镇。
明洪武二十年 (1387) 置,在今浙江苍南县东南四十六里金乡镇。清康熙九年 (1670)废。
明洪武二十年(1387年)置,治今浙江省苍南县东部。属浙江都司。清康熙九年(1670年)废卫置镇。
在今河南济源市东北。汉、晋置沁水县于此。《清一统志·怀庆府二》:沁水故城,“《县志》:废城在县东北沁水南、沁台西。今呼王寨城”。
即今江西九江县西北城子镇。《方舆纪要》卷85九江府: 城子镇 “在府西四十里大江北。有巡司,亦洪武初置”。清亦置巡司于此。(1)在江西省九江县西北角、长江南岸,南临赤湖。面积29平方千米。人口1.1万
北宋元丰三年(1080)置,属沙县。在今福建沙县西北。明洪武八年(1375)置巡司于此。在今福建省沙县西北。北宋元丰三年(1080年)置,明洪武八年(1375年)改置巡检司。
又作阿思罕河。即今黑龙江省林口县西北乌思浑河。《清一统志·吉林一》 “呼锡哈哩河” 条下: 武斯浑河 “在 (宁古塔) 城东北四百八十里。源出城东北无名山,俱西北流入瑚尔哈河”。
隋大业五年(609)置,属且末郡。治所在今新疆且末县附近之地。隋末废。
西汉置,属河南郡。治所即今河南原阳县。西晋废。北魏孝昌中复置,属荥阳郡。东魏天平初属广武郡。北齐天保七年 (556) 废。隋开皇十六年 (596) 复置,属管州。治所在阳池城(今原阳县西南原武镇)。大
①一名老四平街,又称古四平街。即今辽宁昌图县北老四平镇。清宣统《昌图府志》:四平街“东通吉林半拉山门,北至奉化县(今梨树县),西达八面城,南抵鹭村,其道里距离皆相若,为
①唐贞观元年(627)改平昌县置,属崖州。治所在今海南省文昌县西北。《寰宇记》卷169文昌县:“取偃武修文之意。”北宋改属琼州。元属乾宁军民安抚司,至顺二年(1331)移治北山都(今文昌县)。明属琼州
在今湖南沅陵县北三十里沅江中。《方舆纪要》卷81沅陵县“沅江”条下:九矶滩“矶凡有九,环峙中流,长可二里”。
即今云南大姚县西之渔泡江。《清一统志·楚雄府》:一泡江“在大姚县西北一百四十里。自大理府云南县界流入, 经姚州之西北注金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