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拘收司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置,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置,以都磨勘司兼掌,属三司。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按名籍而督催之。
官署名。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置,以判磨勘司官兼掌。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籍其名件而督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
官署名。宋咸平四年(公元1001年)置,以都磨勘司兼掌,属三司。凡支收财利未结绝者,按名籍而督催之。
官名。清代江南河道总督所属有苇荡营,设参将,掌率兵采芦苇以供堤防等用。见《历代职官简释·苇荡营参将》。
官名。即太医令。即“太医令”,详见该条。
官名,金朝置,从七品,掌疋帛颜色、油漆诸物出纳之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八品。判官一员,正九品。见《金史·百官三》。
即谋略之臣,掌顾问应对。《史记·淮阴侯列传》:“敌国破,谋臣亡。”
指“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公爵。《汉书·王莽传》:“公氏作牧,侯氏卒正,伯氏连率,子氏属令,男氏属长,皆世其官。”
官名。北魏置为内官,位视元士。《魏书·皇后列传》:“高祖改定内官,左右昭仪位视大司马,三夫人视三公,三视须三卿,六嫔视六卿,世妇视中大夫,御女视元士。”隋文帝仁寿二年(602)后置八十一员,炀帝置二十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解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
① 官署名。隋朝置。掌周边互市之事,设监、副监领其事。畿内互市隶于司农寺,自外互市隶于相关各州。炀帝大业三年(607)入鸿胪寺,隶每方使者署,为互市监。②官名。隋朝缘边交市监长官,置一人,视从八品,掌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交通部,专管交通部经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
官制用语。唐朝称吏部尚书铨、中铨、东铨所管官人为流内官,以其已入九品之流故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