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官员考课成绩的文书。由各官员的直属长官签署,送吏部作为该员升黜的根据。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元朝设于各路,掌管所属道人。如有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会同地方官府共同处理。以道录为长官,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明朝设于洪武十五年 (1382),为掌管道人之最高机构,录于礼
官署名。宋设此官署,掌管纸币流通事务,宋徽宗大观元年改称钱引务。见《宋书·食货志下三》。
元制,凡征集未成年人所组成的蒙古军或探马赤军,称为渐丁军。参见“牌头(1)”。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鞄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宋设此加官,散官,无职事;而地位高于正职。见《宋史·职官九·检校官》。
官名。① 曲氏高昌国所置官。② “咨议参军”省称。
见“四川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北周置。武帝平北齐后,于建德六年 (577) 二月在相州置宫及六府官,此为天官府主要官员,静帝大象元年 (579) 二月癸亥,移相州六府于洛阳,遂罢。官名。相州为北齐邺都所在之州,北周平北齐后,
蒙古语,即“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