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苑监丞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佐官。见“上林苑监”。
官名。明置,为上林苑监的佐官。见“上林苑监”。
官名。即御史中丞,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 (670)复名御史中丞。官名。唐置,见“宪台”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分主刑、礼众务,设堂后主书三人,掌行遣文书工作。
公务员降罚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战时期规定,公务员考绩总分数不满五十分者,予以免职处分;平时考绩时有三次大过者,也予以免职,并得视其情节依法交付惩戒。
官名。南朝梁置,流外三品勋位。
见“十飙将军”。
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十七班,以代旧北中郎将。若加“大”字,可进位一阶。
官名。北魏置。主管甲仗的制造。《魏书·崔光传》: “正始(504—508)中,大修器械,(崔长文)为诸州造仗都使。”
官名。参见“左宗人”。
官名。明初于各万户府分置,为各万户府长官。正四品。后以名不符实,与万户府并罢,改置为指挥使及千户等官。仅于少数民族地区留置沙儿可、乃竹、罗思端、别思麻四万户府,以少数民族土官分掌其事。
见“崇文门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