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中尉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
北洋政府选拔司法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司法官考试令》和《关于司法官考试令第三条甄录规则》的规定,司法官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人员均由高等考试的典
官名。南朝宋人对北魏“羽真”的异称。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行政院。民国二十七年(公元1938年)裁撤实业部与建设委员会成立经济部,并将全国经济委员会的水利部分及军事委员会的第三部、第四部合并于经济部。掌理全国经济行政事务。设部长一人
即初上台的尚书郎。尚书郎初从三署诣台试,初上台称守尚书郎,中岁满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见《后汉书·百官志·尚书》注。
官名,汉武帝始置,为屯田军官,六百石,掌屯田戍边防匈奴。因其屯田于渠犁,故名渠犁田官。渠犁,在今新疆省库尔勒和尉犁所辖之西半部。《汉书·西域传上》:“都护治乌垒城……与渠犁田官相近。”都护治所乌垒城,
西夏军队职称。有大首领、正首领、副首领、首领等职。多以部族酋首担任,授铜印。
官名,即河堤谒者,汉成帝置,掌治河流水道,水利灌溉,保护堤防等。阚骃《十三州志》:“成帝时,以校尉王延世为河堤谒者,秩千石,或名其官为护都水使者。”参看《汉书·成帝纪》。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诸侯群臣封迁爵秩命数等级之文书。《周礼·春官》:“典命,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掌诸侯之五仪诸臣之五等之命。”官名。周朝设此官,掌管诸侯公
官制用语。宋朝磨勘制度的一项规定。凡官员磨勘转官,皆有规定年限,如须四考或五考,若获朝廷特恩,得以减少一定年数,发给公据以资证明,称减年。实任年数加减年达到规定磨勘年限,即可提前转官。
见“交钞提举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