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门下省检正诸房公事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员二人,正六品,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一员检正吏、礼、兵房,一员检正户、刑、工房。四年罢。绍兴二年(1132)复置一人。
官名。南宋高宗建炎三年(1129)始置,员二人,正六品,掌检举催促行移稽留之事。一员检正吏、礼、兵房,一员检正户、刑、工房。四年罢。绍兴二年(1132)复置一人。
明朝内府衙门的总称,计有十二监、四司、八局,共二十四衙门。十二监为司礼监、御用监、御马监、司设监、尚宝监、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印绶监、直殿监、都知监。四司为惜薪司、宝钞司、钟鼓司、混堂司。八局为兵
官名。南宋民兵统兵官。高宗建炎二年(1128)置,统民兵五十人,设队副佐之。一队之长,凡是以队为编制单位的队的长官称队长。《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出宫中美女得百八十人。孙子分为二队,以王之宠姬二人各
官署名。秩正三品。设于元成宗大德五年(1301),领大斡耳朵怯怜口诸事。至大元年(1308)升为长信院。四年,复改为寺。置卿四员,正三品; 少卿二员,从四品; 寺丞二员,从五品。辖怯怜口诸色人匠提举司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职官。宣统元年(1909)设。一人,奏补,以本部司员兼充。掌佐提调、帮提调、总办分管清理财政事宜。
官署名。元朝初置于宪宗二年(1252),后罢。世祖中统二年(1262)复设,以汪古部人马月合乃为都转运使,周锴为副使,负责转运各路宣抚司征集的武器、马匹、粮草、铠甲等。次年改为漕运所。
简称“包衣前锋营”,旧名“解马营”。清朝内务府中负责演习马上技艺之军事组织。乾隆十三年 (1748) 置。每旗设委署前锋参领二人,前锋校二人,委署前锋校二人,蓝翎长四人。内务府所属军队。清乾隆十三年(
官署名。同“内城预审厅”,见该条。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仁宗延祐元年(1314),由大同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置,归徽政院。七年,改为忠翊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仍隶枢密院。
官名。隋朝太子门下坊次官,初置四员,炀帝大业三年 (607)减二员,正五品上。唐朝改太子中舍人,高宗永徽三年 (652) 因避讳改,显庆元年 (656) 复名中舍人。参见“中舍人”。
官名。春秋置。掌理狱讼。汉朝及后代沿置,为地方官府职掌刑狱的属吏。官名,春秋时即有此官,秦汉皆沿置,掌管监狱及罪犯。《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