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部督邮
官名。汉朝督邮为郡府属吏,职司监察诸县,地位重要。督邮分部设置,故其职名又冠于中、东、西、南、北之称。十六国北凉亦置,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丹哈拉和卓第九六号墓出土《中部督邮残文书》。
官名,汉置,掌监督所属的县。汉代郡国置督邮,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各监其所属县。中部督邮即其中之一。《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
官名。汉朝督邮为郡府属吏,职司监察诸县,地位重要。督邮分部设置,故其职名又冠于中、东、西、南、北之称。十六国北凉亦置,见《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一丹哈拉和卓第九六号墓出土《中部督邮残文书》。
官名,汉置,掌监督所属的县。汉代郡国置督邮,督邮分东西南北中五部,各监其所属县。中部督邮即其中之一。《后汉书·百官五·州郡》:“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
官名。北齐置,为尚书省右户曹长官,六品上。
监狱名。宋置,属府院,掌拘系该管地方一切民刑诉讼案件的人犯。
屯骑、越骑、步兵、长水、射声校尉合称。亦简称“五校”。西汉武帝置中垒、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八校尉,掌宿卫兵。东汉省中垒、胡骑、虎贲,以五校尉领禁卫军北军五营,亦称北军五校尉。官显职
官名。明建文 (1399—1402) 中于各郡王府置,一人,具体职掌不详。永乐 (1403—1424) 初罢。
官名。北魏置。《魏书·来大千传》:“(自中散)迁内幢将,典宿卫禁旅。”参见“幢将”。
宰相的尊称。《元史·伯颜传》:“诏为大丞相,加号元德上辅。”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衡司所属四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陆军官佐、军士、军用文官、旗绿防营各员弁,陆军各学堂职员、学生之叙勋、奖赏、恤典、荫袭、世职、请封、加级、记录,以及土司承袭等事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律例馆之属官。乾隆七年(1742)设。四人,以刑部司员及笔帖式充任。掌校勘核对。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官署名。秩从九品。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隶宣徽院,掌大都转送至上都的酒材,酿造皇帝等巡幸上都所需酒食。置大使、直长各一员。
官名。清朝乐部神乐所之主官。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知观设,一人,正八品。掌所事。十九年(1754)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