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廪
官名。金朝设于掖庭局、太后两宫,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八品。
官名。金朝设于掖庭局、太后两宫,掌仓廪出纳薪炭等事,秩从八品。
见“翼长”。
专差御史名。金代临时派遣御史微行州郡,称为暗察御史。《金史·选举志》记大定十年(公元1170年)世宗对宰臣说:“今天下州县之职多阙员,朕欲不限资历用人,何以遍知其能。拟欲遣使廉问,又虑扰民而未得其真。
官名。晋始置,掌文书之事,有丞一人佐之。南朝宋齐梁陈与北魏、北齐沿置。
周朝士死于官位之讳称。《公羊传·隐公二年》: “天子曰崩,诸侯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礼记·曲礼下》: “士曰不禄。”孔颖达疏: “不禄,不终其禄也。”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
宋朝安抚司别称。官署名,即安抚司或经略安抚司。宋置,掌一路兵民事。《宋史·职官七·经略安抚司》:“经略安抚使一人,以直秘阁以上充,掌一路兵民之事;皆帅其属而听其狱讼,颁其禁令,定其赏罚,稽其钱谷、甲械
参见“太子宫正”。
吏员名。《居延汉简》 12.1(甲2554)与10.14(甲100)都是汉代张掖太守的文书签署,均有给事佐之名。前者给事佐在书佐之次,后者给事佐在属之次。可见给事佐低于书佐而非书佐,大约与府佐相当。据
官名。金置,见“赤县令(2)”。
官名。西魏、北周秋官府布宪中大夫掌墁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