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禁卫所
官名。南宋初置为行宫禁卫所长官,以皇城司官兼任。
官名。南宋初置为行宫禁卫所长官,以皇城司官兼任。
领事的办事机关。依照国际惯例,领事馆享有不可侵犯、公用文件不受搜索、不被没收等特权。参见“领事”条。
即“麟趾殿学士”。
官名。隋于诸王国置典卫,唐沿置于亲王国,员额八人,掌守卫、陪从。
官名。隋文帝初始置,为尚书省都官曹所辖刑部曹长官,从五品,相当于后代郎中。开皇三年(583)改都官曹为刑部,炀帝大业三年(607)置侍郎一人,正四品,为刑部副长官,协尚书同掌部务。改原头司刑部侍郎为宪
官名,汉置,为丞相属吏。丞相府分曹办公,每曹长官为掾,掌曹事,副长官为属,佐掾掌曹事。《汉书·严延年传》:“其父为丞相掾,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归为郡吏……后为丞相掾,复擢好畤令。”
官名,汉置,又称军假司马,为司马之副,在正式任命为司马前代理试用期间称假司马。大将军营下属“曲”有假司马,为司马之副贰(见《后汉书·百官志一》)。《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西域假司马班超击姑墨,大破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三月敕:“卫军神威、或及魏府广捷以下指挥,宜改为左右羽林,置四十指挥,每十指挥立为一军,每一军置都指挥使一人,兼分左右厢。”
官名。宋置,见“翰林院”。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正六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正六品。循序升补左善世,缺出由右阐教升补。
官名。见“太子厩牧署典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