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谣言
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谣言,指民间的讽刺歌谣,即民间舆论,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后汉书·刘陶传》:“光和五年,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注:“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
汉朝举士的科目之一。谣言,指民间的讽刺歌谣,即民间舆论,犹今之讽刺性的顺口溜。《后汉书·刘陶传》:“光和五年,诏公卿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为民蠹害者。”注:“谣言谓听百姓讽谣善恶而黜陟之也。”
北洋政治时期违反《临时约法》的非法议会之一。成立于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六月二十日,是根据约法会议制定的《参政院组织法》而产生的。参政院的性质,依《新约法》的规定是:“应大总统之咨询,审议重要政务
官署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始置,隶都水监。唐朝沿置,掌河渠、陂池、堤堰、鱼醢之事,凡沟渠开塞,渔捕时禁,皆由其主管。有令一员、丞一员、河堤谒者六员及渔师等属。北宋初存其名而无职司。
官署名。清末法律馆所属机构。详“修订法律馆”。
官名。十六国北凉置,程骏曾任此职。东宫侍郎 官名。北魏置,吴延于太武帝时曾任此职。参见《魏书·高允传》。
官名。属“国民政府主计处”,见该条。
官名。即“职方清吏司员外郎”。
太皞部落的首领称号。传说中的太皞,号伏羲氏,比炎帝晚些,其时已进入父系社会,其部落活动在今河南淮阳县附近,大概他是淮河流域的氏族部落的祖先。传说他因为有“龙马负图出于河”(见张晏《汉书·百官表》注)的
虞舜时创设的学校名。《礼记·王制》:“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氏族社会中掌教化的是长老,对氏族成员普遍地进行礼、乐、射等教育。虞舜时氏族已分化为阶级,部落联盟议事会已蜕变为贵族的议事机关,
官署名。元朝仁宗延祐三年(1316)由出蜡局改置,秩从五品,隶工部诸色人匠总管府,掌出蜡铸造工匠。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即“第三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三领民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