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约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长严振先,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其时各大村镇,每村地分数甲,数十百家。每甲之中又分某乡、某排。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专司传达政令,调解纠纷。
明清时乡中小官,由知县任命,掌传达政令,调解纠纷。《儒林外史》第六回“族长严振先,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
官名。元中统四年(公元1263年)置御酒库,属光禄寺。至元十六年(公元1279年)改为尚酝局,秩从五品,掌酝造诸王百官酒醴。设提点一人为主官,下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直长一人。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豫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厨”。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分掌西北、西南二招讨之地。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神仓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东魏置。为皇帝亲近侍卫。见《魏书·孝静纪》。
官名,汉置,为太官令的佐官,属少府,掌酒。《后汉书·百官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国立学校名。唐朝国子监置,设博士、助教、直讲,掌教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为生者、庶人子为俊士生者,另有典学等属员; 通四经业成,上于尚书省吏部,试登第者,加阶放选。
①低级职吏的统称。②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内馆职官。额为八人,负责承应来京蒙古人等事宜。指官俸百石以下的官吏。《后汉书·肃宗孝章帝纪》:“长吏亲躬,无使贫弱遗脱,小吏豪右得容奸妄。”注:“百石已下有斗食
见“少府监②”。
官名。北宋有管勾太医局,南宋避高宗赵构名讳改称。参见“管勾太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