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太平天国朝上及军中职官。见 “朝上典官”、“军中典官”。官名。太平天国设置,掌制造火药。分设于朝中与军中,朝中的为天朝典官,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军中的为各军典官,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奚六部监治官。
官署名。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宣统三年 (1911) 改隶军学处。掌拟辎重队教育、训练、校阅之计划,审订辎重队操法,核议辎重队应用车辆、马匹、械器,考察所属学堂
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初等官佐”。
杂任职名。唐贞观二十三年(公元649年)于门下省弘文馆置,员额三人,掌拓法书。龙朔三年(公元663年)馆内法书九百四十九卷均装钉完成,拓书手停废。神龙元年(公元705年)复置。又东宫所属崇文馆亦置拓书
官署名,明朝工部营缮司所属五大厂之一。掌烧制琉璃砖瓦器物。
见 “碉门鱼通黎雅长河西宁远等处军民安抚使司”。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官名。清朝太仆寺之属官。雍正元年(1723)设,于牧长当差年久、工作勤奋者内选授。每翼骒马群四人,骟马群一人,两翼共设十人。正八品。协掌综理马政。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参见“马厂总管”。
官名统称。南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置御营司,下辖行在前、后、左、右、中等五军,每军各设统制一人为长官,统称五军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