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京都总管府
官署名。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属南面京官。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兼知本京府事;称为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以同知府事佐之。
官署名。辽于五京均置都总管府,属南面京官。有都总管以掌本道军事,兼知本京府事;称为某京都总管、知某府事,以同知府事佐之。
官署名,清朝末年置,掌审判,重罪为初审,轻罪为二审。其官有:厅丞一人,从四品。刑科、民科推事官三十人,从五品。典簿二人,正七品。主簿二人,正八品。检察长一人,正五品。检察官五人,正六品。见《清史稿·职
见“鸿胪丞”。官名。为鸿胪寺卿的佐官(助手),详见“鸿胪寺”条。
爵位名。为太平天国后期设置的六爵之一,简称为豫。见“六爵”。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
禁军名。后梁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梁开平元年、(公元907年),九月置左右天兴军,为禁军中的两军,以亲王为军使。
海关海事部理船科的洋员。见“海事部”。
官名。北魏置,统兵镇守边境。《魏书·裴骏传》: “(裴修)出为张掖子都大将,张掖境接胡夷,前后数致寇掠,修明设烽侯,以方略御之。”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其品阶。
宫廷卫士代称。《战国纵横家书》一八: “愿令得补黑衣之数,以卫王宫。”武官名。战国时赵国设置,为近卫侍御之官。《战国策·赵策》记左师触詟谓赵太后:“老臣贱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窃爱怜之,愿令得补
见“点检医药饮食”。幕职名。宋置,见“点检医药饮食”。
官署名。清末京师公安侦查机关。光绪三十一年(1905)于巡警部设探访队。三十三年,于民政部设稽查缉捕局,宣统元年(1909),将缉捕探访归併为缉探总局。专司侦探、缉捕事宜并检阅各种报告、新闻。置总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