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众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官名。即乘黄丞。
爵名,西汉末年王莽置。《汉书·翟方进传》:“中郎将震羌侯窦兄(况)为奋威将军。”
官制用语。本官以外又任他官者。唐朝以一职事又任另一职事者谓兼官,以职事官品低散位一阶者亦为兼官,高宗咸亨二年(671)改为守。宋朝又称“宪衔”,为加官,武臣及宗室许带御史大夫、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
官名。三国魏置,散骑省属官,七品。官名,三国魏置,属散骑省。掌侍从左右、顾问应对、集录诏令、收转章奏文书等。
官名。一说即“质人”,掌市场平定物价的长官。《庄子·知北游》: “夫子之问也因不及质正获之问于监市履狶也。”高亨《诸子新笺》: “质正即质人,而名质正者,正,长也,官也。如酒正、庖正之例耳。”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盐铁七案之一。掌商税事务。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之职官。宣统三年(1911) 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以内阁总、协理大臣及各部大臣充,皇帝特简。掌辅弼皇帝,担负责任。总、协理大臣每日入对,各大臣分班值日。得参加内阁会议,讨论国务。重
宋朝军职升迁程序之一。即由皇帝亲临殿庭阅试将校武艺,依高下定升迁。通常三年举行一次。
官名。北魏置,即墨曹参军,见“州军府墨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因南王早死,附于北王统下。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总制。参见“典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