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前期置为馆职,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哲宗元祐元年(1086)复置,为正六品贴职。徽宗政和六年(1116),改为右文殿修撰。
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北洋政府时期山西省于民国十一年(公元1922年)实行“村自治”,村自治组织的司法机关为息讼会,其职权为调解、公断命案以外的讼事。设会长一人,公断员五至七人。公断员由村民会议选出,
官署名。秩从四品。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 (1288) ,掌手号军人 (南宋降军,原手背刺墨,又称手记军、涅手军) 打捕野物皮货,隶淮东淮西屯田打捕总管府。置达鲁花赤,上千户、上副千户各一员。领上百户
官名。晋朝置。两晋隶少府,东晋省少府,改隶丹阳尹。南朝省。官名。晋少府的属官有油官丞,大概是管油库之官。
官名,汉时韩(国)置,为种族之次长官。《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韩在带方之南……有三种,一曰马韩,二曰辰韩,三曰弁韩……各有长帅,大者自名为臣智,其次为邑借。”“景初中,明帝……定二郡,诸韩
官名。唐初秦王、齐王府右一护军府次官,置二员,从四品下。
官署名。元成宗大德五年 (1301) 由警巡院分置,后以左、右警巡院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员主之。
官名。南诏官,乡兵罗苴子百人之长。
官名。金泰和四年(公元1204年)置熙春园,属上林署,以都监为主官,下设同监。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理清除损坏器物的虫类。《周礼·秋官》“翦氏,下士一人,徒二人”,“掌除蠹物。以攻萗攻之,以莽草熏之,凡庶蛊之事”。官名。周设此官,掌除蠹物。见《周礼·秋官·翦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