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门下及诸曹吏名。东汉始置,《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是干与书佐均为主文书之吏,在郡府中分置于门下及各曹,干地位在书佐之下。《三国志·魏书·司马芝传》谓河南郡有门
清末度支部内部机构。原为户部捐纳房,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九月户部改为度支部后,捐纳房改为核捐,定为暂设机构。掌核办各项捐输请奖事务。
泛指牧师苑官吏,即牧师苑官。《汉书·地理志下·辽东郡》:“襄平,有牧师官。”参看“牧师苑官”条。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设大使、副大使各一人,掌科收竹木柴薪税。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 (1407) 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牧养牛羊豕之事。洪熙 (1425) 中并入蕃育署。宣德十年 (1435) 复置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属三司度支部,由本部都孔目官以下领之, 掌两京仓廪积, 计度东京粮料、百官禄粟、厨料。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供役刑徒及守护王宫等事。《周礼·秋官》: “罪隶,百有二十人”,“掌役百官府与凡有守者,掌使令之小事。凡封国若家,牛助为牵傍。其守王宫与其厉禁者,如蛮隶之事”。
即“大都警巡院”。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 (1105)置于苏州,掌搜罗奇花异石运往京师,号为“花石纲”。方腊起义时罢,后复置。宣和七年 (1125) 废。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四年在苏州置应奉局,搜罗花石制造供奉之物。方腊
官名。西晋置。统宿卫禁兵,侍卫皇帝。属左、右卫将军。与虎贲、羽林、上骑、命中督并称二卫五部督。武官名。晋置武贲、羽林、上骑、异力、命中五督,以统领各种特选之兵。见《晋书·职官志·二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