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圆明园护军营”。
官名。宋朝置,简称干办官、干办、干官。旧称勾当公事,后避宋高宗赵构名讳改。为制置使、总领、安抚使、镇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都大提举茶马、都大提举坑冶等属官,分掌有关具体事务。官名。详见“干办”条
官名。东汉初为屯骑校尉改称,掌北军宿卫兵,建武十五年(后39)复旧。东汉末复置,董卓曾表曹操任此职,操未就任。官名,汉置,为八校尉之一,原称屯骑校尉,东汉初改称骁骑校尉,建武十五年复称屯骑校尉。
礼部尚书之别称。
官名。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增改东宫官员时置,分为左、右宫正,负辅佐太子之责。命品不详。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礼籍等级以迎宾客。《周礼·秋官》: “掌讶,中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邦国之等籍以待宾客。若将有国宾客至,则戒官修委积,与士逆宾于疆,为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员外郎”。
官名。汉置司隶校尉,魏晋以司隶校尉统京师所在之州(号称司州),东晋渡江后罢司隶校尉,而以扬州刺史当其职。南朝诸代均以扬州刺史为京辇重任,以诸王领之,其权任与丹阳尹相表里。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匠师中大夫属官,掌衡器的规格、标准,正二命。下设司准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名。清朝福建船政长官。同治五年(1866)置。一人,特简。初为钦差大臣,正二品,光绪四年(1878)后,曾数次由地方巡抚、总督、将军等兼任,品秩不定。掌理福州船政局轮船制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