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仪制清吏司

仪制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仪制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设郎中三人,满洲二人,汉一人; 员外郎四人,满洲三人,汉一人; 主事二人,满、汉各一人; 以及笔帖式、经承等员。所属有建言科、王府科、印信科、学政科、火房等机构,办理本司事务。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鸿胪寺及主客司併入。宣统元年(1909)为避帝讳改称典制清吏司。三年(1911)改隶典礼院。


官署名。明代礼部所属四司的第一司,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等事。天子即位、天子冠、大婚、册立皇太子、妃嫔、太子妃,上慈宫徽号、朝贺、朝见、大飨,宴飨、大射、宴射、则举诸仪注条上之。视学、策士,巡狩、亲征、献俘、奏捷,若太子出阁、监国,皇子女诞生、命名,以及百官命妇朝贺皇太子、后妃之礼,与诸王国之礼等,皆颁仪式于诸司。见《明史·职官一·礼部》。

猜你喜欢

  • 宝浙局

    官署名。清朝浙江之铸钱局。顺治六年(1649)设局。雍正七年(1729)改今名。设监铸官二人,以同知、通判选充。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 司事令史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八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见。

  • 宫太保

    即“太子太保”。见“宫衔”

  • 江浙等处行中书省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一品。世祖至元十三年 (1276) 六月,立临安(今浙江杭州)行省。十四年三月改为江淮行省。二十一年,徙江淮行省治杭州,称江浙行省。二十三年又改江淮行省。二十六年,复徙省治于杭州。

  • 御营都统

    官名。辽朝北面官。皇帝亲征,则设此职总领御林军。武官名。辽置, 见“御营都统所”。

  • 盗门不得入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北魏曾有此规定,《魏书·杨椿传》说:“廷尉奏椿前为太仆卿日, 招引细人盗种牧田三百四十顷,依律处刑五岁。尚书邢峦据《正始别格》奏椿罪应除名为庶人,注籍盗门,同籍合门不仕。世宗以新律既

  • 公主家丞

    官名。东汉属宗正,为公主家令副职,员一人,秩三百石,佐令执掌公主家事务。北齐亦置。隋朝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皆置。唐朝先为正九品,玄宗开元初改为从八品下,亦称公主邑司丞。官名,俸三百石,助令掌公主家总

  • 骑侍下士

    官名。西魏末、北周置。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分置左、右,皆正一命,员十二人。负责皇帝寝宫安全,立于寝宫东西阶,披银甲,左执熊环,右执熊环长刀,刀以银饰,兼执师子彤盾,列左、右侍之外。皇帝临朝及出行时,

  • 军事长官惩戒委员会

    惩戒机关名。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十月设置,属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掌理国民政府及军事委员会交付的对少将以上军事长官的惩戒案件。委员会设委员五至七人,从军事委员会委员中选任,并指定其

  • 太医院左院判

    官名。清朝太医院之副长官。详“太医院院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