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义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为地位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为最低的一班。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为地位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为最低的一班。
义即重臣,栋梁之臣。《后汉书·刘陶传》:“故冀州刺史南阳朱穆,前乌桓校尉臣同郡李赝,皆履正清平,贞高绝俗……斯实中兴之良佐,国家之柱臣也。”《宋书·沈攸之传》:“废帝昏悖,猜畏柱臣。”
官名。三国吴置。《太平御览》卷九二四《孔雀》引《晋书》: “孙皓时交趾太守孙谞贪累,为百姓所患。会察兽邓荀至,擅调孔雀三千头。”一说即察战之误。
官名。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五年(493)十二月置,申景义曾任之。十七年定为从六品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掌接收各处解送三司供役的罪人,登录名籍,然后发付三部。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各地解送来的诸色名籍,以发付三部。判司官由判开拆司官兼任。
汉、晋、南朝宋、齐、北魏为“太常”的尊称。南朝梁定为官名,十四班,掌宗庙祭祀礼乐宾客车舆天文学校陵园等事,领明堂、二庙、太史、太祝、廪牺、太乐、鼓吹、乘黄、北馆、典客馆等令、丞,陵监、国学及协律校尉、
官名。清朝刑部督捕清吏司副长官。简称督捕司员外郎。雍正十二年(1734)设。满洲一人,从五品。佐郎中掌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官名。北魏置,多省称为大行台仆射。为大行台次官,佐大行台尚书令掌管大行台事务。《北齐书·赵郡王琛传》: “高祖将谋内讨,以晋阳根本,召琛留掌后事,以为并、肆、汾大行台仆射(时高欢为大行台),领六州九酋
官名。即督理钱法侍郎。明末於户部置,品秩正三品,与侍郎同。天启五年 (1625) 因钱法混乱,专设户部侍郎一人督理。清亦置。参见“督理钱法侍郎”。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军行步卒的小吏。属员有旅、府、史、胥、徒等。《周礼·夏官·序官》“行司马”郑玄注: “行,谓军行列。”官名。周置,属夏官,位次于舆司马,掌徒卒《周礼·夏官·序官
①清朝官员人等出入宫禁凭证。木制,长方形,正面烫有“腰牌”字样,背面书持牌人姓名、年龄、面貌。由内务府发给,并由行取衙门将领牌人造具清册两份,一送内务府,一送景运门,以便查对。三年更换一次,其间如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