佥宣徽院事
官名。元朝宣徽院置,二人,正三品,位宣徽副使下。
官名。元置,为宣徽院的佐官,员额二人,正三品,位在宣徽副使之下。
官名。元朝宣徽院置,二人,正三品,位宣徽副使下。
官名。元置,为宣徽院的佐官,员额二人,正三品,位在宣徽副使之下。
官名。清置,见“西藏办事大臣。”
官名。北魏置。《魏书·阳平王传》:“拜(拓跋他)使持节、前锋大将军,都督诸军事,北讨蠕蠕,破之。”
青色印带。两汉魏晋南北朝,凡秩比二千石以上、中二千石以下官吏,如诸卿、郡守、杂号将军、中郎将、校尉、都尉等,皆银印青绶。故用以代指官吏等级。《三国志·孙坚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今此行也,要当斩一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二年 (724)置于东都洛阳明福门外。参见“丽正修书院”。
官署名。明朝设置于京师顺天府,掌境内税务工作。设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官署名。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置南外宗正司于南京(今河南商丘),西外宗正司于西京(今河南洛阳), 各置敦宗院。 掌外居宗室之事, 设知宗、员各一人,选宗室之贤者充任。又于本州通判职官内选二人任丞
官府记录财政收支情况的文书。《周礼·天官·小宰》:“月终则以官府之叙受群吏之要”,“听出入以要会。”郑玄注引郑司农:“要会,谓计最之簿书,月计日要,岁计曰会。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为最高法院的长官。见“最高法院”。
见“官照”。
官名。元至元二十年(公元1283年)置阑遗所,属宣徽院,二十五年(公元1288年)改为监,延祐七年(公元1320年)定秩为正四品。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奴婢、牲畜与钱物。设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