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宋置。《宋书·杨运长传》: “(杨运长) 素善射,太宗初为皇子,出运长为射师”。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司次官,佐载师中大夫掌封邑的划分,管理全国农、牧、盐业生产及赋役的征发等事务。多省称为小载师。周武帝建德二年(573) ,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载
官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专科学校设校长一人,综理校务。国立专科学校校长,由教育部聘任;省和直辖市设立的专科学校校长,由省市政府呈报教育部聘任
官名。辽置,见“大国舅司”。
官署名。清朝新疆之铸钱局。乾隆三十九年(1774)置,设监铸官一人,以伊犁同知充任,掌理本省鼓铸事宜。
官名。清末国子监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协掌文庙、辟雍典礼事。二人,从六品,奏补。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一班,拟电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拟武猛将军等号。
官名。北魏始置,为太常副贰,位在丞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493) 定为三品上,二十三年改四品上。北齐置为太常寺次官,员一人,四品上,位列诸寺少卿之首。隋初因之,炀帝增为员二人,从四品。唐、五代沿置,
汉朝皇帝听朝时专用的座位。《汉书·梅福传》: “当户牗之法坐,尽平生之愚虑。”颜师古注: “法坐,正坐也,听朝之处,犹言法官、法驾也。”
官名。唐、宋、辽置。详见“散骑常侍”。官名,三国魏置,掌侍从、规劝、顾问、应对。秦汉皆置散骑和常侍,皆为加官。魏文帝合二官为一,称散骑常侍。南北朝沿置。唐于中书、门下各置二人,左散骑常侍属门下省,右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