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简称云南司。①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云南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永乐十八年(1420)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泰陵等七卫之俸饷及管理大军仓、皇城四
官名,汉置,为郡都尉或校尉属官,掌烽火报警。汉朝在边境置烽火台,发现敌军,则在台上用狼粪点火,冒起浓烟,以报有敌人。据说,狼粪烟抗风力强,能直升高空,很远就能看见,故又称“烽火”为“狼烟”。《后汉书·
官名。战国秦置。掌王宫犬政。《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可(何)谓‘宫狡士’? ‘外狡士’? 皆主王犬者殴(也)。”
郎亲卫、勋卫、翊卫卫府合称。①隋朝左、右卫所领亲卫、勋卫、翊卫及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亲卫、勋卫、翊卫,皆称三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 左右翊卫(左右卫)所领三卫改为三侍,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三卫依次改为功
官名。唐朝太庙九室,各置三人,主管礼器及锁钥之事,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宋朝沿置,属太常寺,多用为荫补之官,掌应奉郊祀等典礼。杂任职名。唐置于两京郊社署,太庙九室,室有长三人,以主樽、罍、篚、幂、锁钥。
官名,为三辅都尉的佐官,助都尉行施职权。详“三辅都尉”条 。
官名。清末置,为陆军部的副长官,见“陆军部”。
官名。南北朝诸王公侯国置。掌牧养马匹。隋罢。
见“福元营缮所”。
宦官职名。明置,为司礼监外差,员额正副各一人,掌马房之事。外衙门之官,间亦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