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府金曹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于丞相府置金曹掾、属各一人,秩第七品;大将军府亦置金曹掾一人,品秩同丞相府;蜀吴均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金曹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金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金曹参军。
公府诸曹之一。西汉始置,属丞相府,东汉改属太尉府。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金曹主货币、盐铁事。三国魏咸熙元年(公元2 64年)于丞相府置金曹掾、属各一人,秩第七品;大将军府亦置金曹掾一人,品秩同丞相府;蜀吴均无考。西晋杨骏为太傅时置金曹属一人;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始置金曹参军,北魏北齐三师、二大、三公府亦置金曹参军。
官署名。①清末陆军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以练兵处军学司之训练、教育两科归併设立。掌陆学各学堂教育及各项队伍操法。辖教育、步队、马队、炮队、工程队、辎重队、要塞炮队七科及陆军编译局。置司
唐高宗显庆二年 (657) 分散骑常侍为左右,隶中书、门下,皆金蝉、珥貂,右散骑常侍与中书令为右貂。
南朝陈宁远、安远、征远、振远、宣远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
战国时燕国养猪之官。《符子》载:“朔人献燕昭王以大豕,……王乃命豕宰养之,十五年,大如沙獖,足如不胜其体。”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七品下,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掌宫廷音乐。
督管倡优的小官吏,以伶魁担任,唐始置。《演繁露》:“开元二年,宣公选乐工数百人,自教法曲于梨园,谓之皇帝梨园弟子,至今谓优女为弟子,命伶魁为乐营将者,此其始也。”
唐末、五代诸道使府及州县官带御史台宪官及三省检校官所纳光台钱与光省钱,以此充修缮廨署及杂费开支。参见“光台钱”、“光省钱”。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萧何传》记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奏位次,令萧何第一, 赐带剑履上殿, 入朝不趋。”
官署名。春秋战国置。管理闾里文件档案之所。《礼记·内则》:“宰告闾史,闾史书为二,其一藏诸闾府,其一献诸州史。”
官名。见“公府法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