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置东西南北部千长各二人,为地方性长官,掌千人。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五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世祖至元十五年 (1278),由大都等处玛瑙局改立,领大都、弘州两处造作。置提举、同提举各一员。
官场用语。宋朝官员建立功勋,朝廷特予升迁官职、差遣,称为旌擢。
骑吏名,属执金吾,负责宫外巡逻及非常事,天子出行,掌导从。共二百人,无品秩,比吏食俸。见《后汉书·百官志四》。《后汉书·张酺传》:“窦景家人复击伤市卒,吏捕得之,景怒,遣缇骑侯海等五百人欧伤市丞。”《
官名。清末法部都事司长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定额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本司事务。
军阶名。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官员等级,分三等九级,始置。为次等第三级,任司书生、司号长等,秩视把总,阶正七品。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
“尚书五都令史”简称。
僧官名。清制京师东西南北城设八处僧官,各城僧官均设协理一人,由祠祭清吏司给札。
即“辛者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