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右侍郎
参见“兵部左侍郎”。
参见“兵部左侍郎”。
清户部的内部机构。掌收受、登记在京各衙门的来文,呈堂官画阅后分发各司办理。设满、汉司员各一人,由十四清吏司司员轮值。
宋代府审判机构之一。宋代重要的州多改称为府,改府的州,其州院亦改称府院,职掌则相同,惟州院的主官为录事参军,府院则为司录参军。府院所附设的监狱称为府院狱。参见“州院”。
官名。为将作大匠副职,西汉员二人,东汉减至一人,秩皆六百石。助将作大匠掌修作宗庙、路寝、宫室以及陵园土木之功。官名,汉置,为将作大匠之副,掌佐大匠治宫室、陵园、宗庙、路寝土木工程及种桐梓之类于道侧。西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 以司长为主官, 下设设计、测绘、警备、海事四科,分理本司事务。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主官。额设二人。掌司事。
官名。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定额四人,奏补,分掌本馆第一、第二两科与译书、编案两处事务。
官名。将军名号。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在武置中地位较高,并可为文职清官兼领。《梁书·世祖徐妃传》:“父绲,侍中、信武将军。”武帝官名。金代武散官有信武将军,从五品上;元代武散官从四品称信武将军;明
官名。清置,亲王府、郡王府各一人,秩从六品。掌王府膳羞之事。
官名。五代后梁置,为诸司使之一,简称文思使。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乾文院使。
参见“丁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