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狱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白丁充任。(2)吏名。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设典狱二人,掌防守狱囚、门禁启闭之事。(3)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陆军监狱的长官,由陆军少校以下、中尉以上官中选任,或曾任狱官最高职务满三年以上者充任。
(1)杂任职名。唐置于府州县,以防守囚系。其员额三京府各十八人,大都督府十六人,中都督府、上州、京县各十四人,下都督府、中州各十二人,下州、中县各八人,中下县、下县各六人。《吐鲁番文书》说郡县典狱均由白丁充任。(2)吏名。金代在诸县、镇、城、堡、寨的司狱之下设典狱二人,掌防守狱囚、门禁启闭之事。(3)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陆军监狱的长官,由陆军少校以下、中尉以上官中选任,或曾任狱官最高职务满三年以上者充任。
官署名。唐玄宗开元十一年(723)政事堂移中书门下后,为其办事机构五房之一,分主刑、礼众务,设堂后主书三人,掌行遣文书工作。
官名,也写作“廱太祝令”,西汉置,雍县五畤祭祀时掌迎送神、读祭文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参看“雍畤”条。
东宫武官名。隋置于左右卫率府,员额各八人。
官名。西汉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均置,员各一人,有丞。东汉省。官名,秦汉置,凡出铁多的郡县,根据工作量的大小置令、长及丞,秩次如县、道。掌铸造。见《后汉书·百官志五·边县》。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改制,吏部、仓部、兵部均设。掌文书收发之事。
官名。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八月,以御正职亲任重增置,天官府属官,员四人,正六命。后罢,静帝大象元年(579)二月复置,亦称大御正。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其职掌参见“御正中大夫”。
官名。南朝梁、陈置。参见“炭库令”。
即“河南江北等处行中书省”。
官名。三国魏置,秩第八品,掌诸杂署事务。
官名。三国魏明帝太和 (227—233) 中置,隶中书省,协助著作郎修撰国史及起居注。“佐郎职知博采,正郎资以草传。” (《史通·史官建置》)初置一人,后增为三人,七品。西晋惠帝元康二年(292),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