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员之加俸。雍正六年 (1728) 始命予吏、户、兵、刑、工五部尚书、侍郎双俸,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乾隆元年 (1736) ,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其原有之俸称正俸,新增部分称恩俸。初,官吏
官署名。又称“东北路兵马详稳司”、“东北路详稳司”。辽朝置,掌统领东北各部兵马。置详稳等职。
官名。匈奴置。以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独鹿王之下。
又作“僚友”。即同僚。参见“僚友”。
见“崇文门监督”。
官署名。明朝永乐元年(1403)于北京置国子监,原置于南京之国子监仍存。十八年定都北京,凡在南京的加“南京”字,称南京国子监。设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学正五人,学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司巫中士二人,为巫官之长,总群巫之事。巫者,指祷鬼神而替人治病消灾、请福、免祸为业的人。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巫中士,正二命;司巫下士,正一命。属春官府太祝下大夫。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油漆房屋等建筑物及用具等。
官名,汉初置,掌领兵作战。《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平定敬侯齐受,以卒从起留,以家车吏入汉,以骁骑都尉击项籍,得楼烦将,用齐丞相侯。”
杂任职名。唐置,属乘黄署,掌驭羊车。参见“乘黄署令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