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佐
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如军需、军医、军事文官、军事技术人员等,也置将、校、尉,但不设上将。
军职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如军需、军医、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员等均属之。军佐分为简任三阶(同中将、少将、上校), 荐任二阶(同中校、少校)、委任三阶(同上、中、少尉), 如军需(或军医、测量、军法、技术)总监同中将,监同少将;正,分一、二、三等,同上、中、少校;佐,分一、二、三等, 同上、中、少尉。
辅佐军官治理军务的官员称军佐,如军需、军医、军事文官、军事技术人员等,也置将、校、尉,但不设上将。
军职类名。国民党政府规定:几军队中辅佐军官以治理军务者称为军佐,如军需、军医、以及军用文官与军事技术人员等均属之。军佐分为简任三阶(同中将、少将、上校), 荐任二阶(同中校、少校)、委任三阶(同上、中、少尉), 如军需(或军医、测量、军法、技术)总监同中将,监同少将;正,分一、二、三等,同上、中、少校;佐,分一、二、三等, 同上、中、少尉。
官名。宋置,见“宝文阁”。
参见“内三院”。官署名。清入关前置,为“内三院”之一,入关后随内三院改组为内阁。参见“内三院”。
官名,西汉始置,为水衡都尉属官,员二人,掌禁圃的禁卫治安。位在令、丞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水衡都尉》,参看“禁圃令”条。
官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由国民政府就省政府委员中指定一人为之,掌召集省政府委员会会议,并为会议主席,代表省政府执行省政府委员会的决议案,监督全省行政机关职务的执行及处理省政府日常及紧急事务。省军管区司令
官名。宋朝诸城寨皆置,掌勾考簿书并通治民事。
官名。清置,为和声署正副长官。见“和声署”。
①官名。殷朝始置,周朝沿置。主农业生产。《殷虚书契乙编》第七七四六片: “在攸田武其来告。”《公姞卤铭》:“公姞命叉司田。”《礼记·月令》:“王命布农事,命田舍东郊,皆修封疆,审端经术。”郑玄注:“田
官名。唐开元十六年(公元728年)以魏州刺史宇文融检校汴州剌史,充河南河北沟渠堤堰决九河使。九河,指《禹贡》九河故道。
官名。元置,为太史院的佐官,秩正四品,员额二人。
旧指以本官兼领他官衔。如清朝之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兵部尚书衔,巡抚例兼右副都御史、兵部侍郎衔。又,所兼之衔亦称某官之兼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