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别驾

别驾

官名。即别驾从事、别驾从事史,汉朝州部佐吏。据应劭《汉官仪》,汉元帝时,丞相于定国条州大小为设吏员,治中、别驾、诸部从事员一人,秩皆百石。因从刺史行部,别乘传车,故谓之别驾。秩轻职重,有“其任居刺史之半”之说,位居州吏之右,与治中从事史同为州上纲,事无不统。三国魏、蜀、吴皆置。晋朝亦置。南朝宋主吏员选举,多以六品官担任。齐同。梁扬州别驾十班,陈为六品,他州高者六品,低者九品。自晋、南朝宋以后,别驾位虽日崇,但职任渐为府佐所夺。十六国前秦、前凉、后秦并置。北朝北魏亦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司州别驾为正四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四品上。他州别驾依州品不同,自正五品至正七品不等。北齐司州别驾从四品上,上州正六品上,中州从六品上,下州正七品上。北周三万户以上州别驾正四命,一万户以上州四命,五千户以上州正三命。魏、晋、北魏前期,别驾例用本州人,由刺史自辟,后期渐由朝廷任命。自北周始,州、府佐吏渐混为一系。隋、唐为府州上佐之一,迭与长史互改名称,亦或并置,并无实际职任,因品高俸厚,多以位置贬谪大臣,时有废罢。又,隋炀帝时于司隶台置别驾二人,从五品,分察畿内。宋朝诸州皆置,无职掌,或特恩授流外之人,或安置贬谪官员。明、清为各府通判别称。


官名。别驾也称别驾从事,是州刺史的佐官;刺史巡视辖境时,其别乘驿车随行,故称别驾。汉设别驾从事;魏晋沿用汉制,各州都设别驾。总理众务,职权甚重,当刺史之半;隋设郡丞,唐初改隋之郡丞为别驾,后又改称长史。到唐朝中叶以后,别驾、长史并置,但职权任务都已轻了许多。宋朝不置别驾而设通判,其职权任务类似别驾,因此,后世称通判为别驾。参看《文献通考·职官·总论州佐》。

猜你喜欢

  • 司服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员二人,正三命。掌皇帝祭祀、临朝、出巡所用的各种服冕。下设司服中土以佐之。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废。

  • 二率

    指太子二率,即太子左、右卫率。

  • 秘书奏事中散

    官名。北魏置。《魏书·李孝伯传》“(自中散)迁秘书奏事中散,转侍郎、光禄大夫。”为任职于秘书省的奏事中散。参见“奏事中散。”

  • 南京市政府

    官署名。民国十六年(公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南京为首都,此年五月即改划首都为南京特别市。南京特别市政府为首都的行政机关,以市长为主官,内部分设社会、财政、工务、土地四局。因国民党政府定首都及

  • 五坊使

    官名。唐朝五坊宫苑使的省称。辽朝五坊长官。官名。唐代设雕、鹘、鹞、鹰、狗五坊,专供皇帝狩猎时用,以宦官为五坊使以主管之。五坊人员常借搜捕珍鸟名犬的名义,到处勒索,危害民间。

  • 记室史

    官名。西晋置,郡府属官,掌文书记录,位在主记室下。官名,汉置,为主记室的省称,也简称记室。汉朝郡府置主记室史,县府置记室史,掌文书表报。《后汉书·百官五》:“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 会,无令史。”晋

  • 佥书

    职掌名。明朝设于各都指挥使司及卫所等机构。专指统掌本司事以外的副职,一般一至二人,掌练兵及屯田等事。

  • 推事

    官名。清末各级审判厅之审判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后设大理院等各级审判机构。始置。品秩自从五品至正七品不等。职掌刑民案件审理。官名。宋代于大理寺置推丞、评事,省称推事。清末于大理院及各级审判厅置推

  • 南院行宫三司

    官署名。西夏置。下等司。

  • 次吐屯发

    官名。突厥有此官,为高级官员。见《北史·突厥传》,参看“次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