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勋官

勋官

官号。始见于南北朝,本以酬战士,其后渐及朝流。阶爵之外,更为节级。北魏陆续设其官号。然皆杂乱,北周始制勋官十一等,名义即此,自正九命至七命不等。隋因其制改命为品。南朝宋薛渊在后废帝元徽(473—477)末,曾以勋官至辅国将军。隋文帝沿北周旧制,用赏勋劳。更增损而定为十一等: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自从一品至七品不等。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定为十二等: 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轻车都尉、轻车都尉、上骑都尉、骑都尉、骁骑尉、飞骑尉、云骑尉、武骑尉。自正二品上至从七品上。太宗贞观十一年(637)改上大将军为上护军,大将军为护军。宋沿唐贞观定制,设勋官十二等。太宗淳化二年(991)定不得用以赎罪。仁宗康定二年(1041)又规定不系品位,此后形同虚设,无实际作用。徽宗政和三年(1113)罢,惟存蕃官,蕃兵勋。金同唐、宋之制,设十二等。元朝改为十等。废云骑尉、武骑尉,并改品级为自正一品至从五品。除上柱国外,余止用于封赠。明制分为文勋、武勋。文勋十等:左、右柱国、柱国、正治上卿、正治卿、资治尹、资治少尹、赞治尹、赞治少尹、修正庶尹、协正庶尹。从五品以上官员,再考称职乃授勋。武勋十二等,除第一等改为左、右柱国外,余同前制,自正一品至从六品。初文、武授勋俱属吏部,后武勋改兵部。清朝废除勋官制。


因功勋受封者的称勋官。北周时用来奖励作战有功的战士,到隋唐渐及朝官。隋唐授给文武官员的勋号有十二,称十二转,一转最低,十二转最高。十二转为上柱国,视正二品;十一转为柱国,视从二品;十转为上护军,视正三品;九转为护军。视从三品;八转为上轻车都尉,视正四品;七转为轻车都尉。视从四品;六转为上骑都尉,视正五品;五转为骑都尉,视从五品;四转为骁骑尉,视正六品;三转为飞骑尉,视从六品;二转为云骑尉,视正七品;一转为武骑尉,视从七品。见《新唐书·百官一·吏部·司勋郎中》。其后,历代多相沿。到明朝,文勋为十级,武勋十二级。文勋由吏部稽勋掌管;武勋由兵部掌管。见《明史·职官一·吏部、兵部》。清沿明制,吏部设六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稽勋掌勋级、名籍、丧养等。见《清史稿·职官一·吏部》。

猜你喜欢

  • 裁造署令

    官名,金朝置。从六品,掌造龙凤车具、亭帐、铺设诸物,宫中随位床榻、屏风、簾额、绦结等,和陵庙诸物,以及省、台、部内所用物。其佐官有丞,从七品;直长,从八品。见《金史·百官二》。

  • 拣授

    清朝官缺补授方法之一。指凡不经开列题请,而以应升之员拟正陪引见授官之例。京官司员中,满洲、蒙古国子监司业、汉钦天监监正及翰詹坊缺,外任官道府以下各官,皆由各该主管官拣选,交部引见,奉旨后补授各缺。清代

  • 广福提举司

    见“印经提举司”。

  • 幽素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乾封元年(公元666年)诏举,苏环等七人及第。

  • 保儿赤

    即“博尔赤”。

  • 红带子

    清朝“觉罗”之别称。以其系红色带,故名。清朝“觉罗”的别称。清制,奉努尔哈赤的父亲显祖塔克世为大宗,定其直系子孙为宗室,系金黄色带为标志;对其叔伯兄弟的旁支子孙,则称为“觉罗”,系红色带为标志,因而也

  • 小长

    学官名。宋徽宗崇宁五年 (1106),以州、县小学学长改称。《大观重修国子监小学格》规定,州、县小学设职事小长一人,学生三十人以上则增设一人。官名,汉时大夏置,为城邑长官。《史记·大宛列传》:“(大夏

  • 同知枢

    “同知枢密院事”简称。

  • 海洋渔业管理局

    实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管理海洋渔业事务。全国海洋渔业划分为江浙、闽粤、冀鲁、东北四区,各设一海洋渔业管理局。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六月十一日公布的《海洋渔业管理局组织条例》规定,

  • 雍营都尉

    官名,汉置,即扶风都尉,掌护三辅陵园,防禁羌人侵犯。因三辅有陵园,羌人侵犯,故置京兆虎牙都尉、扶风都尉。因扶风都尉驻雍县,故又称雍营都尉。《后汉书·孝安帝纪》:“乙丑,初置长安、雍二营都尉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