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殿六部尚书
官名。太平天国置北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北王府,每部六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共三十六人,其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六部尚书”。
官名。太平天国置北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属北王府,每部六人,以数字编衔,自吏部一尚书至工部六尚书,共三十六人,其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六部尚书”。
官署名。全称“开封府界提点司”。北宋真宗景德二年(1005)置,掌提辖开封府所属诸县刑狱、兵民,肃清贼盗,兼管仓场库务及沟洫河道之事。设提点、同提点,以朝官以上充任。属吏有勾押官一人,典七人。神宗元丰
官名。北齐门下省尚药局次官,员二人。佐尚药典御总知御药事,选擅长医药之术者任职。从七品。时又有“中尚药丞”。
官名。清代太仆寺所辖有两翼马厂。左翼马厂设于独石口外都石山之北,右翼马厂设于山西大同边外丰镇厅境。设统辖总管一人,统领左右二翼。其下有总管二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分领左右翼各马厂。雍正
官名。北齐置。掌并州尚书省三公曹事务。其职掌与“三公郎中”略同。
官名。西魏、北周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典春中士佐官,正一命。
九卿官署合称。《晋书·荀勖传》:“私谓九寺可并于尚书,兰台宜省付三府。”初为列卿主管的中央各行政机关的泛称。北魏、北齐以来,始专指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仆、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九寺,设寺卿、少卿
官名。北宋初年置,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通常不领本职,多用为医官迁转之阶。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医官阶官,改保安大夫。官名
官名,汉置,为刺史佐吏,掌文书等。《汉书·朱博传》:“(博)迁冀州刺史,博本武吏,不更文法,及为刺史行部,吏民数百人遮道自言,官寺尽满。从事白请且留此县录见诸自言者,事毕乃发,欲以观试博……后博徐问,
见“巡捕”。
满语。又作“大”。意为“头目”、“首领”。常用作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