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七品内官。
郡分职吏名。晋置,为武吏之一。见《集古录跋尾》所引《司马整碑阴》。
官名。南宋之省仓,丰储仓,草料场,淮东西、湖广总领所大军仓、草料场皆置,员各一人,以武臣充任。
宋朝宪衔之一。参见“宪衔”。
官名。周朝置。乐宫。大师属吏。掌向王吟颂诗赋。《史记·周本纪》: “师箴、瞍赋、矇诵。”官名,周朝置,属大师,掌赋(分析)公卿列士所献之诗。《史记·周本纪》:“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
隋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爵名。晋武帝泰始三年(267) 改宗圣侯置,奉孔子祀。南朝陈亦置。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刘放传》:“正始元年 (240) ,更加 (刘) 放左光禄大夫,(孙)资右光禄大夫,金印紫绶,仪同三司。”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以示优崇,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 亦常用为
职掌名。明朝设于各都指挥使司及卫所等机构。专指统掌本司事以外的副职,一般一至二人,掌练兵及屯田等事。
官署名。清代刑部按省分司,各掌其省的刑狱。共十八司:江苏、安徽、浙江、福建、四川、湖广、陕西、河南、江西、山东、山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奉天、直隶、督捕清吏司。每司除掌本省(区)刑狱外,兼掌在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