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都尉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密院同级。
金末高级军事官员合称。哀宗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为都尉,至天兴 (1232—1234) 初年设十三都尉(一说十五都尉),秩四品,以曾掌元帅者充任,与元帅府、行枢密院同级。
参见“太弟中卫率”。
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主制造兵器、铁器。
官名。唐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正七品。为司记之佐,协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加印,然后授行。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后尽归其职于
官名。明朝宦官御前近侍之一。侍奉皇帝身边,听候差遣。
官名。清朝掌管八旗官兵习射之大臣。额设一人,于都统、副都统或善射之王大臣内特简。掌拣选习射官兵,并管理每月六次习射事务。
官制用语。宋朝于定员以外,额外加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添差。此仅有其名不管实事,则称添差不厘务。官员任用类别之一。宋制,于正额外再额外添派官员主管或处理某事,称为添差;或仅有其名而不处理政务者,则称
官名 明初内府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皆置,左、右各一人,从五品,为司正之贰。后渐革。
女真部落首领称号,金建国后转化为军事组织官员或爵号。熙宗改制后废。官名。金朝建国前称小部族头领为“勃堇”,意思是“乡长”“邑长”;掌管本部族军民事务,为世袭官职。见《金史·百官一》。
参见“正任”、“观察使”。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典驼中士佐官,正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