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六品贴职,位在直阁之上。官名。政和六年 (公元1116年)置,为贴职之一,用以待馆阁之资深者,多由直龙图阁升任。
唐铨选之制,符合规定的选人报名后,府州对选人出具解送状文,称为解状或选状。解状送达尚书都省后,分别转给吏兵两部。
辽置,掌强弩之事。见《辽史·百官志二》。
官署名。参见“掌关防处”。
官名。掌掖廷门户的警卫,见《汉书·外戚许皇后传》。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初孙策置,领兵。《三国志·吕范传》: “(范)又从征祖郎于陵阳,太史慈于勇里,七县平定,拜征虏中郎将。”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领兵征伐。《三国志·吴书·吕范传》:
官名。隋炀帝时置,为左右备身府的主官,见“左右备身府”。
官署名。辽朝置为北面官,统领皇族一帐三房之从军者。设详稳。
官署名。宋朝始置。初为茶场司与买马司合称。神宗熙宁七年(1074)始置官管理成都收买茶货,以供秦凤熙河路买马之费,遂置茶场司。元丰四年(1081)合二司为一司。宁宗庆元六年(1200)以提举茶事兼理马
官类名。北洋政府时期由于财政困难,高等审判厅的分厅、分庭并未普遍设立,为求补救起见,在道尹公署附设司法人员二至三人(由道尹遴选谙熟法律的合格人员充任)以受理上诉案件。可以由道署司法人员迳行判决执行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