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班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分为数途: 开列具题升者,大学士以尚书、左都御史升任; 论俸引见升者,汉司业、赞善以修撰、编修、检讨引见升任; 拣选引见升者,满洲国子监司业,以科甲出身之编、检、员外、侍读、中允为升任,以太常寺寺正、钦天监监副等官为次应升; 请旨升者,运使以知府升; 以保举记名升者,京察一等记名之翰林院侍读、侍讲等官升道、府,及以效力期满保题注册升者、论俸推升者、保送拣选记名升者。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下级官员升任上级官职之班次。分为数途: 开列具题升者,大学士以尚书、左都御史升任; 论俸引见升者,汉司业、赞善以修撰、编修、检讨引见升任; 拣选引见升者,满洲国子监司业,以科甲出身之编、检、员外、侍读、中允为升任,以太常寺寺正、钦天监监副等官为次应升; 请旨升者,运使以知府升; 以保举记名升者,京察一等记名之翰林院侍读、侍讲等官升道、府,及以效力期满保题注册升者、论俸推升者、保送拣选记名升者。
官署名。宋朝枢密院置,随事置编修官,或以枢密院官兼充。神宗熙宁三年(1070)编修《经武要略》,兼删定诸房例册。哲宗绍圣四年(1097)编修刑部、军马司事。徽宗政和七年(1117)编修《北边条例》。南
官名。南朝梁置,为五德将军之一。武帝天监七年 (508) 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五班,普通六年 (525) 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五班。陈置为五武将军之一,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武官名。南朝梁置,
官署名。北宋前期置,隶中书门下,设守当官一人主之,掌勾销公事文簿。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① 即东都留守。唐玄宗天宝(742—756) 改是称,肃宗复为东都留守。详“东都留守”。②宋朝置。太祖建隆元年 (960) 始置,以亲征泽、潞,由枢密使吴廷祚充任,设留守司,掌宫钥及京城守卫、修
基层组织的管理人员。北齐、北周与隋均置,管理一闾居民。北齐之闾由五十家组成,北周与北齐同。隋制闾由五保(二十五家)组成。
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总诸行宫契丹汉人之事。道宗清宁元年(1055),“诏部署院,有事机密即奏,其投谤讪书,辄受及读者并弃市。”《辽史·道宗纪一》置都部署、知事、副部署、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秘书省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充任。参见“主文中散”。
官名。金置,属国史院,员额三人,掌编修《辽史》之事。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于北京置。为行在六部之一,置官如六部之制。因明成祖朱棣本人常驻北京,故行在六部已行使六部职能。十八年定都北京,以六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
官名。见“招讨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