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与平远将军同班,拟镇兵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镇兵将军等号。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官名。汉代廷尉有此官,掌刑法。《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后汉书·百官二·廷尉》:“正、左监各一人;左平一人,六百石。”注:“掌平决诏狱。”
(1) 宋乡役名。轮差乡村第四、第五等户充任,隶属于耆长。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实行免役法,但各地壮丁并未全部改为雇役。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推行保甲法后,壮丁废。(2)国民党政府实行保甲制度
官名,汉武帝元狩四年初置大司马大将军,掌武事(见《汉书·百官公卿表》)。《汉书·外戚传》:“孝宜霍皇后,大司马大将军博陆侯光女也。”到东汉,世祖以吴汉为大司马将军,主武事,掌征伐背叛。见《后汉书·百官
清朝纂修国史之机构。简称“史馆”。隶翰林院。康熙二十九年(1690),为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史始开,称“三朝国史馆”。以后续修“四朝国史”、“五朝国史”。乾隆十四年 (1749),以五朝本纪修成停馆
官名。三国吴置,主管铨选官吏,职掌与吏部尚书相类。《三国志·顾雍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顾)谭时为选曹尚书,见任贵重。”十六国汉刘聪省吏部,置“左选曹尚书”、“右选曹尚书”。官名,三国吴置,掌
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见“京卫”。
武职土官名。清制,秩正五品,甘肃地区置七人:河州保安撒喇四方、保安撒喇五族各一人,平番县、武威县、永昌县、古浪县、碾伯县各一人;青海地区一人,为奇克巴产南称族设;四川省置四十一人:咱理松坪、双则红凹寨
官名,汉置,也写作“搜粟都尉”,属大司农。不常置,有军事时则置,掌财政、军粮、在军屯中推行代田法。东汉省。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