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领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额定一百五十六人,从三品。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专城协领五人,主要设于东北地区,制如城守尉、防守尉,均专城办事,亦由驻防将军、副都统兼辖。余为一般协领,分布在各省将军、都统、副都统驻防之地,在其直接统率下办理防务。
武官名。清代驻防将领,位在将军、都统之下,而在佐领之上,从三品,掌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官名。清朝驻防八旗之将领。额定一百五十六人,从三品。分为专城协领及一般协领。专城协领五人,主要设于东北地区,制如城守尉、防守尉,均专城办事,亦由驻防将军、副都统兼辖。余为一般协领,分布在各省将军、都统、副都统驻防之地,在其直接统率下办理防务。
武官名。清代驻防将领,位在将军、都统之下,而在佐领之上,从三品,掌驻防户籍,以时颁其教戒。见《清史稿·职官四·各省驻防将军等官》。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酒的专卖事务。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置,与抚东、抚西、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地位相当于征北将军。
服饰名。最初指平日穿的军装。《诗·小雅·六月》: “四牡骙骙,载是常服。”郑玄笺: “戎车之常服,韦弁服也。”后通称日常所穿之服,与“礼服”相对。汉朝以绛衣为常服。晋朝改称五时朝服。清朝官服中亦有常服
官名。元皇庆元年(1312)改回回司天台为监,设少监二人,正五品,以回回人充任,佐提点、监掌司天监事。明洪武元年(1368)沿置,亦设二人,正五品,以回回人充任。三年,改名回回钦天监少监。
官署名,东汉后期置,掌侍从小吏勤杂人员。《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章和以下,中官稍广,加尝药、太官、御者、钩盾、尚方、考工、别作监,皆六百石,宦者为之。”
官场用语。指官府僚佐中地位最高者。常指长史,如分置左、右,则以左长史居首。
即“东北面详稳司”。
任官考核制度。明朝官吏考核后,凡能力与其职事繁简不相当者,于品内互调。其繁简之别,在外税粮十五万石以上之府,七万石以上州,三万石以上县,王府、三司所在地,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防冲安供给之处及在京诸司
见“铸钱监”。
官名。北齐置,太子厩牧署长官,从九品上。隋沿置,品同北齐。唐从八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