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士丞
官名。秦属卫尉。西汉景帝初更属中大夫令,至后元年(前143)复属卫尉。为卫士令副贰,分掌宫门卫屯兵,禁卫皇宫。东汉有南、北宫卫士丞各一人,分掌南、北宫卫士,秩三百石。三国魏亦置,九品,秩二百石。北齐为卫尉寺卫士署次官,协掌京城及诸门屯卫士兵。
官名,西汉置,为卫尉属官,助令掌卫士守卫宫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详见《卫尉》条。东汉南北宫各置卫士丞一人,俸三百石,掌领卫士守卫宫门。三国魏也置,九品,俸二百石。北齐为卫士署副长官,助令掌京城及诸门屯卫兵。
官名。秦属卫尉。西汉景帝初更属中大夫令,至后元年(前143)复属卫尉。为卫士令副贰,分掌宫门卫屯兵,禁卫皇宫。东汉有南、北宫卫士丞各一人,分掌南、北宫卫士,秩三百石。三国魏亦置,九品,秩二百石。北齐为卫尉寺卫士署次官,协掌京城及诸门屯卫士兵。
官名,西汉置,为卫尉属官,助令掌卫士守卫宫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详见《卫尉》条。东汉南北宫各置卫士丞一人,俸三百石,掌领卫士守卫宫门。三国魏也置,九品,俸二百石。北齐为卫士署副长官,助令掌京城及诸门屯卫兵。
官名。唐置左右神策军,大将军各一人,正二品;统军各二人,正三品;将军各四人,从三品。掌卫兵及内外八镇兵。见《新唐书·百官四上》。
全称“圆明园八旗内务府三旗护军营”,清朝守卫圆明园及保卫皇帝由紫禁城赴圆明园沿途安全之特设部队。雍正二年 (1724) 设。以圆明园八旗护军营及圆明园内务府三旗护军营 (又称“包衣营”) 组成。设掌印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七年(1374)于广西庆远府(治所在今广西宜山县)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掌购买当地少数民族所养马匹。后革。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辽冬捺钵时,皇帝牙帐以枪为硬寨,用毛绳连系。每枪下有一黑毡伞,以便卫士躲避风雪。枪外一层小毡帐,每帐五人,各执兵仗为禁围。外设铺,称下铺,掌盘查报警,称下铺、传铃。硬寨司即掌御帐禁
官署名。清末置,是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清廷筹备立宪,于九月通谕设立各省咨议局。次年六月,宪政编查馆奏定《各省咨议局章程》,由上谕通令各省迅速举办,到宣统元年(公元1909
公府诸曹之一。三国时魏于咸熙元年(公元264年)始置于丞相府,有属一人,所主无考,秩第七品。蜀吴无考。
官名。清朝八旗都统衙门所属左、右司之职官。雍正七年(1729)设,每旗二人,左、右司各一人。负责掌管本旗印信。十三年省、改设印务参领。
①官名。明朝置为武散官,从二品,初授。②明、清宗室封号。明朝郡王由嫡长子袭爵,余子封镇国将军。清沿明置,为宗室封爵十二等中第九等。官名。明代郡王诸子封镇国将军;又武散官从二品初授为镇国将军。清代宗室封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名。隋朝门下省殿内局长官,置二员,正六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改为殿内省长官,置一员,正四品。官名。隋初为殿内局的主官,炀帝时为殿内省的长官。唐武德初改为殿中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