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信
参见“印”。
参见“印”。
官名。南宋初年,凡有求于金国,即遣祈请使出使。官名。南宋置,是向金或蒙古求和与议和的特遣使。
官名。十六国前秦、后秦置。统殿中兵,掌宫庭侍卫。前秦位在五校尉下。见《晋书·苻坚载记下》、《姚兴载记下》。
见“封桩库”。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置,以官钱为本,听人以物品抵押借用,从中取息。初隶开封府,后属都提举市易司。元丰(1078—1085)改制,归隶太府寺。
见“敖尔布”。
“御伯中大夫”省称。官名。北周置,属天官,掌出入侍从;又称御伯中大夫。《通典·职官三·侍中》:“后周初有御伯中大夫二人,掌出入侍从,属天官府,保定四年改御伯为纳言,斯侍中之职也。”
官名。南朝宋诸州置。职同部郡从事。参见该条。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制造铜器。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宋朝选拔州学教授的一种方式。神宗熙宁八年 (1075) ,始以考试选拔州学教授。元丰七年(1084),规定试入上等为博士,中、下等为学正、学录。哲宗元符元年(1098),令每年一试。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