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县令

县令

官名。省称“”,战国置,县级行政机构长官,掌一县之政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在全国确立郡县制度,县万户以上设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汉承秦制,略有损益,边地县不满万户也称令。令长区别及其本身秩位高低除依户口多少、地区大小外,尚包括治理难易及治绩好坏。职掌治民,举凡县内赋役,狱讼上计等一切事务,无所不管。佐官丞、尉,由中央任命。属吏有诸曹掾史、书佐等,由令自署。三国魏沿置,秩千石者六品,六百石者七品。吴亦然。晋朝县千户以上,州郡治所五百户以上,皆为令。南朝宋、齐同。梁官品分七班,大县六班,小县两转方至一班。陈制,建康令秩千石,七品; 五千户以上县令,千石,八品; 不满五千户县令,六百石,九品。北朝北魏重京县,洛阳令为从五品。外县则初期有令有长,道武帝天赐二年(405)县置三令长,八品,后多为令。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499)定上县令正六品下,中县令正七品下,下县令正八品下。后期多选旧令史担任,缙绅耻居其位。北齐承袭魏制,邺、临漳、成安三县令从五品。北周长安、万年县令正五命,户七千以上县令五命,户四千以上县令正四命,户二千以上县令四命,户五百以上县令正三命,户不满五百以下县令三命。县令常加将军、校尉号。隋、唐、五代沿置,秩自正五品上至从七品下不等,属吏有丞、主簿、尉及司功佐、司仓佐、司户佐、司兵佐、司法佐、司士佐、典狱等,员额多寡增减不一。唐制,县令有赤、畿、望、紧、上、中、下七等之差。宋朝初年为选人阶官。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为通仕郎,后别置县令为职事官,总治县政。辽、金县府长官亦沿称县令。金赤县令从六品,剧县令正七品,其他从七品。元朝改称县尹。明末李自成农民军政府改明知县为县令,职掌仍袭明朝,设于湖北、河南、陕西、山东等地。至清朝,县令为知县别称。


官名。为一县的长官,掌全县的政令。西周时县的长官称县正,掌县的政令,东周列国名称甚多,称县宰、县尹、公、大夫等。秦汉时万户以上的称令,不足万户的称长,其后历代多相沿。元代正职称达鲁花赤,副职称县尹。明清称知县,民国称县长。参看各该条。

猜你喜欢

  • 库真都督

    官名。北齐置。《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高洋) 乃使库真都督破六韩伯升之邺征 (高)渔。”

  • 提辖兵马捉贼事

    官名。北宋真宗咸平四年(1001),于益州、梓州、利州、夔州置,皆以知州兼任,职掌与钤辖略同。

  • 大都税课提举司

    见“大都宣课提举司”。官署名。见“大都宣课提举司”。

  • 文渊阁大学士

    官名。明、清殿阁大学士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置,简翰林院官为之,备顾问应对,秩正五品。永乐 (1403—1424) 时始以殿阁学士衔,简入内阁参予机务。洪熙(1425)、宣德(1426—

  • 升舍

    宋朝学校逐舍升补制度。神宗熙宁四年(1071),太学行三舍法,学生由外舍升补内舍,由内舍升补上舍。后武学、宗学亦行此制。参见“三舍法”。

  • 博儿赤

    即“博尔赤”。

  • 左右羽林军

    禁军名。(1)唐置。龙朔二年(公元662年)高宗在玄武门左右屯营的基础上,加上选取的府兵越骑、步射组成左右羽林军。其职官的设置与诸卫相似,有大将军各一人,正三品;将军各三人,从三品。掌统北衙禁兵,督摄

  • 外债室室长

    官名。北洋政府根据《善后借款合同》设置,为审计院外债室主官,华洋各一员。见“审计院”。

  • 金珰

    汉朝皇帝近侍的冠饰。经常与貂尾并用,称为貂珰。据《后汉书·舆服志》,侍中、中常侍加黄金珰,附蝉为文,貂尾为饰。参见“貂珰”。

  • 检校御史

    官名。东晋孝武帝太元(376—396)中始置,掌监察宫外百官,隶御史台。南朝省。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末复置,宿直御史台,不得入宿宫省。九品上。北齐沿置,员十二人,从八品上。隋改名“监察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