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宫伯都上士”。
官署名。三国魏置,设祭酒。《三国志·魏明帝纪》: 青龙四年(236),“置崇文观,征善属文者以充之。”官署名。魏明帝青龙四年始置崇文观,用来安置文学之士,王肃以常侍领秘书监,兼崇文观祭酒(首领)。参看
宦官名。宋朝置,为最高内侍职,掌禁中供奉之事。神宗时定为从五品。
官名。金贞祐五年(公元1217年)置于集贤院,备皇帝咨询。秩正八品,员额不限。
官名,辽朝置,掌皇太后宫诸司之事。见《辽史·百官志》。
官署名。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1907)始设于京师、奉天等地,宣统元年(1909)后各省渐设。每省省城一所,大商埠距省城远者得设分厅。掌全省诉讼,审理不服地审厅一审、二审判决上告案不属大
南朝宋初置太子屯骑校尉、太子步兵校尉、太子翊军校尉,合称太子三校尉,掌东宫护卫。齐梁陈之制同。
诸官署正副长官的通称。
官名。西魏、北周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司鬯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①西汉承秦制置詹事,管理太后、皇后宫事务,成帝时省并大长秋。哀帝即位,复置,分左、右,为恭皇太后、恭皇后宫中总管。后罢。②北魏前期置太子左、右詹事,分掌东宫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