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实业局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局规则》后,各省普遍设立县实业局,直属于省实业厅。设局长一人,商承县知事掌理全县地方实业行政;下设劝业员和实业事务员各若干人。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为县知事公署的辅佐机关。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以后,直隶、山东、陕西等省,在各县设置劝业所或实业公所,多由当地士绅主办,十四年(公元1925年)五月七日,北洋政府批准《县实业局规则》后,各省普遍设立县实业局,直属于省实业厅。设局长一人,商承县知事掌理全县地方实业行政;下设劝业员和实业事务员各若干人。
官名。①官号。《左传·哀公九年》“炎帝为火师。”杜预注: “神农有火瑞,以火名官。”②官名。周朝置。掌火。《国语·周语中》: “火师监燎。”韦昭注: “火师,司火。”官名。古代掌管火事的官。《国语·周
礼部之别称。
学官名。辽置于诸县,属南面方州官。其下有助教。
官名。北周置。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春官府大司礼为礼部,置为次官,省称小礼部。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大司礼”。官名。见“礼部下大夫”。
官名合称。即左、右神策军护军中尉,详各条。
官名。清朝侍卫之一种。即掌翊卫近御,常值班于内廷及皇帝出巡时扈从值班之侍卫,次于御前侍卫。于侍卫内特简,无定员。归御前大臣统领。武官名。清置,见“御前侍卫”。
官吏失职而受责难。《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武官名。北周置,正职为上士,副职为倅长中士。参见“六率”。
官名。即“司仪令”。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都官郎互称,为尚书省都官曹长官。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定置为刑部都官司长官,从五品上。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名司仆大夫,咸亨元年(670)复旧。五代沿置。北宋前期为五品寄禄官,不